工作常住地变更的公积金提取

2009-10-09 22:58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我之前单位常住地在上海,公积金就在上海缴纳,现在常住地变更到外地,相应的把公积金缴纳地方同时变更,那么请问,我在外地以太太的名义买房,能够提取上海的公积金吗?如果要提取,需要哪些证件?谢谢! 外地购房可以在房产证下发之后的6个月之内办理公积金提取,产权人的直系血亲和配偶也可以一起提取,总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并且提取金额是房产证下发日之前的金额。
提取时请携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身份证、社保卡(上海户籍提供)、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到上海建行支行公积金专柜办理提取。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