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帐户跨公司之间转移

2009-10-19 10:44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我是外省市城镇户口。在上海办理了人才引进的居住证。自2005年在我就职的一家公司交过一次公积金外再没有交过。
2007年9月到2009年8月期间,我在另外一家公司就职,因居住证过期,公司只为我缴纳了综合保险。
2009年9月至今,我又就职于其他外资公司,此公司准备为我缴纳公积金。但我的帐户仍然封存在2005年时的那家公司。


请问我要如何操作?

  --让2005年的那家公司把我帐户转移到2007年时的那家公司,让他们为我补缴2008年7月到2009年8月的公积金吗?他们从未缴纳过公积金,也没有公积金帐号。
  --还是直接转到现在就职的这家公司呢?

谢谢! 外省市城镇户籍的员工从2008年7月开始强制性缴纳公积金的,如果期间公司没有为您缴纳公积金的话,可以把公积金帐户转移到这家公司,让其办理补缴。然后再转移到现在单位继续缴纳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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