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办理A类居住证的,公积金正常缴纳已近4年,账户有2万元,因今年7月与原单位改签人事派遣,缴纳公积金就换了一家单位,结果缴纳不到正常基数的一半,经交涉,单位同意恢复上半年缴纳基数,对方说公积金基数调整需暂停一个月再行续缴,不知是否有此项规定?还是可以不用暂停可直接调整到按政策规定的正常基数,谢谢!
公积金基数调整是在每年的7月份进行调整,由于本年度你们单位已经为您做过基数调整了,所以在不变更单位的情况下是不能再做基数调整的。如果您不愿用其提供的操作方式,那么也可以在目前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的情况下,让该单位每月以少缴补缴的方式将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入您的个人公积金帐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