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从上月起开始在上海缴纳住房公积金(估计中智从本月底开始实际缴纳),以前一直在外地连续缴纳三年多,请问如果将外地的公积金转到上海后是否算连续缴纳?如果近期想申请贷款是否有问题?另外,何时我可以前去开具公积金转移证明?切盼回复为谢!
您在外省市缴存的公积金转移到本市后,可以记作您在连续缴存公积金,但是由于情况特殊,您仍需要通过贷款复议后才能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
您在上海的公司为您建立了本市的公积金账户且正常汇缴一个月后,您可以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金陵东路569号9楼)开具接受证明并联系原工作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