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材料的问题后续

2009-11-11 14:24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刚去房管中心问了,那发票及购房合同原件均不可能给本人,都已入档。只答应可以复印件盖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的字眼,这样可以使用吗?不然这是政策不一致的原因,如何变通? 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作为个人购房的凭证应当是由个人保管的。按照本市的规定,办理公积金提取时需要提供发票和合同的原件,具体情况建议向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咨询。//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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