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5、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地产权证、安置住房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带好以上材料去房屋所在地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请问:如果产证上是我太太(已退休)一个人的名字,我能否以配偶的身份,把我的公积金余额提出来?是不是需要把我的名字也加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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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产权证是你夫人名字,你可以在提取的材料中加入结婚证就可以了,不需要产权证上加入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