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合贷款还贷的问题

2009-11-12 15:06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我一人在2008年6月份从银行办理了公积金房贷20万元(还款期23年)和商业房贷22万元(还款期20年),我想今年提前还部分商业贷款10万元。银行称,提前还款必须全部先还公积金贷款。
我想问:1.银行的该项说法成立吗?
        2.如果必须还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还款5万元,或者可以自行确定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具体还款金额(只要符合规定的最低还款要求)?
谢谢答复! 如您想提前还部分贷款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应在您履行原贷款合同一年以后,向您的贷款银行提出部分提前还款的申请,提前归还的金额不得少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6个月的还款额;
至于商业贷款提前部分还款,由于每个贷款银行政策操作有所不同,请直接与您的贷款银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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