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一起购买的期房,即未来的房产证上有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是上海户口,女友外地户口,持有上海居住证),目前我们还没有结婚,且只有我一个人办理的组合贷款,现已首次现金还贷,并办理了本人的公积金月冲手续。请问:在婚前,是否在办理好产证后可以提取女友的公积金余额(即提取为现金)?提取后,当女友公积金余额达到一定数额时,她能否办理她自己的购房公积金贷款(即购买她自己的第二套房)? 在婚后,若女友没有购买第二套房,能否办理我的组合贷款的月冲(即每月用她的公积金余额帮我一起还贷)?若办理了女友的月冲手续后,女友能否还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十分感谢!!
1、在婚前,她可以在产证下发后的六个月内凭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社保卡、以及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到房屋所在区的建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后,若她的账户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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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婚后,她若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可以使用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冲还这套房的贷款。但婚后无论她是否参与还贷,只要您现在这个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她都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