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你好!如果你已经有公积金帐户,可以将你的公积金帐号告诉单位,由单位将你的帐户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封存户办公室转入到你的单位,将你入职后的公积金补缴到你的帐户。如果单位不缴公积金,你可以携带劳动合同、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所在区的公积金管理部投诉。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2、您好!我今天跟单位咨询了一下,单位说他们没有接到通知说一定要补交我们个人的公积金,那像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跟公司辩论呢?是不是公司没有接到通知就不用交了呢?另外我想问下,上海市有义务帮在职员工交住房公积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是不是说我要交住房公积金就一定要交社保呢?谢谢您的解答! 您好,在本市工作且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规定,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劳动合同期内的住房公积金。如果存在漏缴,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另外,根据本年度基数调整的政策,从2008年7月1日起,单位必须为本单位的外省市城镇户口职工缴纳劳动合同期内的住房公积金,无需居住证。
另外社保和公积金是独立的两块,社保是否强制缴纳您可以咨询下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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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要么再去和单位协商下,如果单位仍不愿意为您缴纳公积金的话,您可以去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投诉,联系方式://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