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 公积金贷款买房

2009-12-03 21:01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1. 我和男友还未领结婚证,能否房产证上写两人的名字,一起公积金贷款买房每个人最多可以贷多少

2. 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能否预先提出来,作为首付?如果可以,怎样办理? 还是只能以后月冲年冲

谢谢! 1、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能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同户成员。
(2)必须具备与借款人相同的贷款条件。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无住房公积金还贷债务,并且无尚未还清、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等等。
所以您目前不能与您男友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
另外,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您公积金帐户余额的40倍。如果是首次购房的,那么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如果不是首次购房的,那么最高贷款额度是20万。如果有补充公积金的,那么补充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您补充公积金帐户余额的20倍,最高额度为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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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积金贷款额度还受公积金月缴交额的多少、贷款年限的长短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如想确认您的贷款额度,您可到以下页面进行试算或精确查询//netloan.shgjj.com/CalcTools/GjjSms
,也可在工作时间拔打62441200咨询。
2、公积金帐户里的钱不能用于首付。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帐户的钱可用于冲还贷款。在第一个月用现金还款成功后,可以携带最近一期的还款凭证、借款合同、身份证、公积金帐号,到您的贷款银行办理冲还贷手续,届时可以选择年冲或者月冲方式,具体事项请咨询您的贷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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