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一切正常,偶尔查看公积金发现我的月缴存额降了,工资并没有降低。请问公司此举是否合理,职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每年的7月份左右,单位都会根据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新的公积金缴纳基数进行基数调整。如果您对您目前的月缴存额有异议的,建议您可以向您单位经办人咨询您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如果确实存在少缴的,那么可以要求单位为您补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不愿意为您补缴的,那么您可以向你们单位所在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反映,联系方式:
//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另外,目前公积金网上已经开通了网上信访和维权专栏,您也可以在公积金网上直接投诉单位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事宜,见链接
//person.shgjj.com/wswq/index.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