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主贷人和次贷人

2009-12-09 14:18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请教:公积金的主贷人和次贷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交换?
           或者说,主贷人不要房子了,能否把主贷人的贷款都过给次贷人,
           然后通过开发商改备案合同或到房管局办相关手续销掉主贷人的名字,只留次贷人的名。              有可行性吗?

多谢!

[ 本帖最后由 used_to 于 2009-12-14 15:09 编辑 ] 你好!不清楚你具体的情况,只可以告诉你贷款主贷人一般不可变更(死亡、离婚等特殊情况除外),具体请咨询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电话:6210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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