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户口转出后公积金提取问题!

2009-12-15 20:3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本人为上海市集体户口,现在打算将户口迁出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目前账户处在封存状态,请问我的户口转移出来后,公积金账户金额可以提取吗?需要怎么办理呢?谢谢! 户口迁出本市可以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
所需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5、户口注销迁出本市的户籍证明(或外省市的户籍证明);
随后带好相关材料去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
最后携带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到各区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建行地址://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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