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公积金如何转入上海?

2010-03-15 20:58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麻烦解答我的疑虑,谢谢!

我之前在宁波工作,交了两年公积金,3个月前到上海工作,新单位也给交公积金的,现在已经交了两个月了。目前在考虑在上海买房。

我的问题是:  1. 宁波交的公积金我想转出来,问过那边的公积金中心,得到的答复是可以转出来,但是这边接收不到,请问是这样吗?如果可以转出来,上海这边可否接收?如何接收?           

2.如果上海能接收的话,这两年的缴费年限是否会累加进我的上海账户?比如说我在上海目前只交了2个月,但是如果能累加的话就是2年零2个月了;这两年交的总金额是否可以全额折算成计算贷款时的基数?(就是那个乘以40倍的基数)

如能解答,非常感谢! 1、职工在外省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转移到上海继续缴存,具体操作方式应首先由录用单位为职工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转入录用单位),然后由外省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将职工在外省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电汇形式汇入上海录用单位的账户,最后由录用单位将汇入资金以补缴形式缴入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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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您外省市的公积金补缴入您个人公积金账户后,该笔资金就变为您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在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时就可以作为参考依据之一。公积金贷款条件要求申请贷款前必须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而不是看累计缴存了多少个月,所以您的情况还需要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后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来购房。详情您也可以在我们的工作时间拨打6244120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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