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公积金还贷

2010-03-17 11:20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请教一下:
我老公婚前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目前只剩下纯公积金贷款。现在打算变更贷款合同,将我名字加入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这样是否可以提取我的公积金用于还贷?
这样做了以后,我如果再购买第二套房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谢谢! 您不需要变更贷款合同和房产证就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更改原冲还贷协议的申请,将您的公积金帐户加入共同冲还贷。请携带好最近一期的还款凭证、借款合同、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双方的身份证和公积金帐号去您的贷款银行办理增加公积金冲还贷人员的手续,具体事项请咨询您的贷款银行。另外,公积金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只要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则双方均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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