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贷人 解封后 能否利用公积金余额还贷?

2010-03-17 22:28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我们2009年6月买房并得到了公积金贷款,我老婆是主贷人,我是参贷人。因为当时我正失业,公积金帐号被封存了。所以贷款中介告诉我们,只有我老婆才能贷款。等我们正常还完第一期贷款后(09年7月20日第一期还款)8月初去中国银行办理了公积金冲还贷业务,选的是主贷人的帐号,以月冲的方式。

现在我找到了工作,新单位已经帮我交了3期公积金,我的帐户重新启动了。正好也遇到老婆要生宝宝了,家里经济紧张。请问这时候我能利用我公积金帐户里的余额进行还贷吗? 您好,您可以办理共同冲还贷手续,可带好你们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公积金帐号、户口本、结婚证、贷款合同等资料前往原贷款银行中国银行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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