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2010-03-18 11:21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07年至08年在上海工作,公司给我交了住房公积金。现在我已经离开上海一年多了,请问怎样才能提走我的公积金呢?或者如何转走呢?本人现在定居宁波。
当时离开公司时,公司也没有给我退工单,更无提取或转走证明,所以现在没有任何头绪。望指教,谢谢! 建议您按照以下的流程进行操作:
1、准备齐相关证明材料(非本市户籍的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与上海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到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所在单位(任意区县的公积金管理部)出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
3、到建设银行区县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一般由本人操作,如果由配偶或者直系血亲办理,需提供你们之间的关系证明、办理人的身份证和您的委托书。除此之外的,需提供您的委托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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