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员工缴纳公积金的基数问题

2010-03-22 16:5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你好,
   想请问大家,目前在上海工作,公司在给员工缴纳公积金时所参照的基数应该是员工当年平均工资。
   而在我们刚入职时,公司给我们做了如下的“规定”:
   员工公积金缴纳基数按照我们试用期工资的一半来缴纳。
   这样我们员工的利益根本就没有办法得到保障。想请问,公司这样做的合法性。
   还是说公司可以这样随意性的固定员工缴纳的基数?
   如果国家法律对公司给员工缴纳公积金基数是有具体规定的,那员工将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谢谢! 在公积金一个缴费年度之间入职的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职工首月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公积金的,在基数调整时,按职工上一年的实际月平均工资调整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操作,职工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在公积金网站的维权专栏中投诉,或到单位所在区的公积金管理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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