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11月调入济南工作,截止目前已连续缴纳公积金3个月,

2010-01-27 15:35   来源: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于2009年11月调入济南工作,截止目前已连续缴纳公积金3个月,每月缴纳1618(单位、个人)。之前在泰安也按月缴纳,余额约5万。现在想在济南买房,请问需不需要将泰安的公积金转移过来之后才能贷款?如果不需要转移,那是不是需要提供在泰安的连续缴费证明?另外像我每月的缴费标准,能贷款的金额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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