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因工作调动于2007年来上海工作,截至今年1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一直在原单位蓝星石油济南分公司代缴,今年1月份我和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调至上海,印户口暂时未办好,原公积金账户进行了封存,现我想取出原济南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用于在上海购房,请指教如何办理!盼回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户口迁出济南市,可持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身份证、户口迁出证明及支取申请表、支款凭证到公积金审批大厅办理
异地购房如果取得房产证或者全额发票可以支取公积金,持房产证或者全额发票,支取人身份证、支取申请表、支款凭证到审批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