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息发送内容:
(1)公积金账户缴存、支取、补缴、转移、结息通知
(2)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通知;
(3)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还款方式、利率变化、贷款逾期情况通知。
2、申请办理条件:
(1)申办人须为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2)申办人须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个人客户短信服务申请书”;
(3)申办人持有的手机号码所属号段必须是沈阳地区的移动、联通、小灵通的手机号段,非本市手机号码不能办理该项业务。
3、办理流程:
申办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申办人身份证信息,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部办事大厅业务窗口,选择要开办的短信服务业务并签署“个人客户短信服务申请书”,登记手机号码及个人相关信息,在成功开办手机短信服务操作后即可收到确认短信。
4、费用标准:
全部短信服务项目均免收各种费用(包括各项短信服务所需的费用及所涉及的第三方服务费)。
5、注意事项:
(1)每个公积金账号及借款合同号应对应一个手机号码。
(2)已办理短信签约的客户所登记的手机号码要真实准确。如果手机号码变更或遗失,要及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手机号码变更或取消服务业务。
(3)对于没有及时办理手机号码变更或取消服务业务所造成的短信误发引起的一切纠纷,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短信服务群发用户:网通小灵通用户、移动本地通用户(不含神州行用户)、联通本地通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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