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务工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如何计算?(2010-01-16)
城镇务工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以实发工资计算,但不能低于当年省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城镇务工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多少?(2010-01-16)
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各7%,有条件的单位可按规定向中心申请提高比例,最高为各12%。...
如果单位未正常按月给职工缴存公积金应去哪投诉?(2010-01-16)
答:单位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向我中心资金归集处或稽查处投诉。资金归集处电话:88929024、88980017;稽查处电话:88986851、88980014。...
单位应如何为聘用的城镇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2010-01-16)
单位聘用城镇务工人员,应当自聘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支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手续。并自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应按职工应发工资总额还是按基本工资额计算(2010-01-16)
答:住房公积金应按职工月应发工资总额进行缴存。测定工资总额,应按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请问《条例》规定“在职职工”应交住房公积金,那么临时工是否应(2010-01-16)
答:单位雇佣的临时工,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中规定的单位用工形式的范围之内,应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凡劳动用工合同成立,有工资支付发生的均应视为“在职职工”。...
对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如何处理?(2010-01-16)
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缴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未按政策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或未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2010-01-16)
(1)可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向本单位提出,督促单位办理。 (2)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查处举报。举报时,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被举报单位的违法事实和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和举报人联系电话等。中心举报电话:88986851...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怎么办?(2010-01-16)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到新工作单位重新就业的,由原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其结余金额转移到新就业单位,由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原单位进行封存;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
对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将如何处(2010-01-16)
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仍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2010-01-16)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比照所欠职工工资优先予以偿还。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后未补缴的缓缴部分,应视为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
职工住房公积金采用何种缴存方式?(2010-01-16)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如何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10-01-16)
单位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审核批准后,到银行经办网点办理缴存比例变更手续。...
单位代扣职工住房公积金不按时上缴而挪作他用的应怎样处理?(2010-01-16)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归还,并按截留或挪用公款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惩处。...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如何缴存公积金?(2010-01-16)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