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09年1月起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单位说要工作4年

2009-04-16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于2009年1月起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单位说要工作4年以上才可办理公积金缴纳,这样的做法对么?现在我在北京缴纳2年的公积金缴纳中断,这边单位不交,公积金也不能转移过来

回复:1 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正常开工资,就应当缴存 2 只有建户缴存,才可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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