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2007年我做了部分还

2009-06-05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2004年我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2007年我做了部分还款。现在想把剩余的款项一次性还清,可我的借款合同丢失了,应该如何办理一次性还款。另外,在此情况下,我是否可以动用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还款。如何办理,肯请回复。

回复:合同丢失了,您可以先把剩余款项一次性还清,但不可以动用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还款。款还清后,可以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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