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非夫妻关系)准备共同出资购买一处住房,其中甲已经使用公

2009-07-21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甲乙(非夫妻关系)准备共同出资购买一处住房,其中甲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住房,贷款尚未还完。请问:1.这套准备购买的住房,是否可以使用乙的公积金贷款购买?2.这套住房是否可以办甲乙共有产权? 这个问题已经咨询过,怎么没有答复呢?到底可不可以呢?

回复:已经电话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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