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房公积金是在长春办理的,而我是08年在年延吉市一次性购买的

2009-07-25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住房公积金是在长春办理的,而我是08年在年延吉市一次性购买的商品房,现在手里只有购房合同和收据, 请问我要准备什么材料才能提取公积金???可以分几次提取吗?一次性提取后再买房还可以使用公积金吗????

回复:只有购房合同和收据不符合提取条件,一次性购买的商品房持经过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动产发票(签发日期一年内)办理提取,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款。一次性付款购房只能提取一次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