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05年8月份买的房子(一次性付款18万元),2007年7月

2009-07-27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是2005年8月份买的房子(一次性付款18万元),2007年7月份开的购房正规发票,2009年7月份办理的房屋产权,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提取我公积金账户里的7万多元钱?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手续和流程,谢谢

回复:持《产权证》、完税证、本人身份证、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长春市工行(建行)银行卡(折),到我中心或分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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