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是09年2月份签订的,但是单位是从6月份给缴纳的公积

2009-12-09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的劳动合同是09年2月份签订的,但是单位是从6月份给缴纳的公积金,请问,我可否要求单位补缴2-5月的公积金?

回复:答:单位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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