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单位补缴了以前八个月的公积金!但有员工已经离开我单位.

2005-01-27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单位补缴了以前八个月的公积金!但有员工已经离开我单位.我在原来我单位的帐户上给她们补缴了一个月,她们新的单位也有公积金帐户,并且一直在缴款!是否应将原帐上的款转到她们新的帐上,有两个帐有影响吗?

回复:必须将原账上的款转到她们的新账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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