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3年7月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一家省直单位工作.到现在已经工作

2005-02-02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是2003年7月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一家省直单位工作.到现在已经工作快两年了.单位前几天告诉我要从2005年1月起开始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我想问一下是不是应该从参加工作起就应该开始缴纳,像我这样参加工作几年后才开始缴纳的以前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应该补齐?国家在这方面有何规定请相关同志说明.非常感谢.

回复:按照《条例》规定,应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公积金;应该补齐您参加工作几年内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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