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建设部、人民银行2005年联合下发的建金字[2005]5

2005-03-10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根据财政部、建设部、人民银行2005年联合下发的建金字[2005]5号文件第20条规定,外地人(在户口所在地有公积金账户)可以在长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若不可以,那么该如何理解第20条?

回复:未在长春区域内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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