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您好:我02年6月至03年6月在一家公司工作,缴纳了住房公

2005-04-07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工作人员您好:我02年6月至03年6月在一家公司工作,缴纳了住房公积金,05年1月开始新单位开始给我立户交纳住房公积金。现在我以我爱人的帐户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买房,请问我这种情况如何提取公积金还贷?期盼答复!!多谢!

回复:夫妻双方均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贷款,但提取的额度不能超过年度还款额。持借款合同、购买合同、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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