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长春市工作,妻子在外地;现在妻子买了一栋住房,贷款已经还清.

2005-05-16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在长春市工作,妻子在外地;现在妻子买了一栋住房,贷款已经还清.我想问,我这时我怎么才能取出我的住房公积金,如果我从现在的单位辞职(但户口不迁出)可以提取公积金吗?谢谢.

回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和第一款规定:持产权所有证、契税发票或不动产发票、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及单位出具的《审批表》、《支款凭证》可以到中心审批领取本人公积金地整仟或整佰以上余额。若您已同单位终止合同时,可全额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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