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次问:我爱人在2000年至2003曾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之后离开原

2005-08-31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上次问:我爱人在2000年至2003曾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之后离开原单位,虽然就业了,但其它单位没有给缴纳住房公积金,今年我们按接买房,能否采取公积金贷款,或者提取公积金。如果采用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答复是:1、不能贷款,原因是没有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没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购房后也不能提取。我还想问?那部分公积金怎么处理,上缴国家了吗?那不是白交了3年。

回复:未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缴部分,账户封存,待达到退休年龄提出,或新的单位建立公积金制度后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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