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参加工作两年,去年采取一次性付款(为了不损失利息,我向亲

2005-09-04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刚参加工作两年,去年采取一次性付款(为了不损失利息,我向亲戚朋友借的钱)的方式购得一处商品房,按照最新规定,我只能在取得产权证后一年内提取一次少得可怜的公积金,今后很多年都不可能再买房子了,那公积金不就虚设了吗?各部门制定政策的时候充分考虑了广大民众的利益了吗?

回复: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家三部委住房公积金管理指导意见制定的,并经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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