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您好,我曾经在吉林市上班,单位是中化化肥吉林分公司吉

2005-10-24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负责人:您好,我曾经在吉林市上班,单位是中化化肥吉林分公司吉林市销售处。工作时间近一年,我在该单位工作期间从没有得到过有关公司给个人交纳以及个人交纳住房公积金的事情,请问,我要是想向该公司讨要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我与该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十分感谢您会解答

回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因此,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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