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企业和个人分别按上年月平均工资的20%和5%按月缴纳住

2005-11-29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按规定:企业和个人分别按上年月平均工资的20%和5%按月缴纳住房公积。缴费比例规定,两者各不得低于5%。请问,如果企业的效益好,有条件的话,企业可否为员工在20%的基础上提高缴费比例?如提高到40%、50%或达到一定的数额。谢谢。

回复:长府发[1999]49号文件规定,1999年职工个人和职工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单位,经审核批准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可高于5%,但单位最多不能高于20%,职工个人最多不能高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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