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如何补办,谢谢

2005-12-06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住房公积金如何补办,谢谢

回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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