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01-2003年在吉林大学工作,2003年考上研究生,与原单

2006-01-18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2001-2003年在吉林大学工作,2003年考上研究生,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口关系2003年转入南京,现在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回复:可以提取,请您出示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单位出具《支款凭证》、《支款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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