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原单位调入新单位,新单位办理了新的公积金帐户,询问原单位说

2006-06-01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从原单位调入新单位,新单位办理了新的公积金帐户,询问原单位说已将旧帐户转入新帐户的手续交到长春住房公积金中心,但是我查询时发现新旧帐户没有合并,不知道什么时候新旧帐户的金额才能合并完成?提取公积金时的还款证明是什么?提款人如何取得?谢谢!!

回复: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需向原单位公积金主管人员提供新工作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帐号、职工个人公积金帐号,然后到原单位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时,应按《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提供所需文件证明。还款证明是职工申请购房贷款时,所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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