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原长春某办事处已经解散,但是并未办理注销手续,而且法人

2006-06-27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所在原长春某办事处已经解散,但是并未办理注销手续,而且法人也潜逃。无法盖公章,所以公积金无法取出,能否根据以下条款取出公积金呢?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以后未再就业的,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及失业两年后未再就业证明(改制企业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在中心办理完封存手续后两年内未再缴存的)。” 如果可以取出,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回复:待中心确定您单位在工商局注销后可考虑办理,并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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