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外地企业在长春设立的分支机构,非法人,有一部门人在外

2006-07-26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单位是外地企业在长春设立的分支机构,非法人,有一部门人在外地办了,另一部份人想在本地办,可以吗,在外地办的能转过来吗,如果不能,钱能取出来吗?

回复:可以在本地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需要本单位财务专用印鉴及法人印鉴,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和企业代码正本复印件各一份。职工工作地变更,可以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办理公积金帐户余额转移,或者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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