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您好!我户口在天津,公积金帐户也在天津,现来长春工作,单

2006-12-07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工作人员您好!我户口在天津,公积金帐户也在天津,现来长春工作,单位给交公积金,我是不是得把原帐户转过来?具体应该怎么办?烦请工作人员详细告之,非常感谢!

回复:住房公积金是以工资的产生为基础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异地工作变动,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可以通过银行转账形式,进行职工公积金帐户转移。首先,职工应将现工作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提供给原工作单位主管公积金的管理人员,到原单位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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