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9年7月毕业在一所专科学校工作,2000年7月与一所大学合并

2006-12-09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是1999年7月毕业在一所专科学校工作,2000年7月与一所大学合并,该大学在2000年3月进行了公积金改革,我的公积金一直是以5%缴纳的,但我看相关文件99年毕业的应按8%缴纳,财务说我的工资有一项房补31元,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应怎样处理,我想改成8%缴纳行吗?怎样改?谢谢答复!!

回复:在执行长府发[1999]49号文件过程中,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落实程度不一样。现在政府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新的缴存比例方案,可以统一解决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面存在的问题。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