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本市办理了单位调转,原单位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请问我新单

2006-12-13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在本市办理了单位调转,原单位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请问我新单位是否可以给我建立新住房公积金帐户?原单位只要补交到我调走的那个月,我是否就可以把原帐户余额取出?如不是,我该如何办?

回复:提取公积金:1、持产权证(一年以内)、契税发票、身份证;2、银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身份证。同时,单位出具《支款凭证》、《支款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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