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7年4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把我公积金交到2006年末,请

2007-04-16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2007年4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把我公积金交到2006年末,请问我可以要求单位给我补交2007年四个月的公积金吗

回复:如果职工在职时有工资发生,单位因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条例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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