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5年在原单位(地点长春)辞职,公积金一直没有提走。由于现

2007-06-08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本人05年在原单位(地点长春)辞职,公积金一直没有提走。由于现在的单位总部在北京,长春只是办事处,公积金落在了北京,由于公积金跨省没法转,所以原来单位的公积金一直没有处理。我用按揭买的房子,产权证下来也超过了一年。请问我该怎么处理原单位的公积金。非常感谢!!!

回复:银行按揭提取,持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还款证明、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出示户口或结婚证),单位开具支款凭证、支款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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