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是一名一汽职工,98年购买的住房,当时没有给个人购房发票。现在提取公积金,一汽分中心要求必须提供购房发票,但是,一汽房产管理部门根本提供不了,只能出具交款证明。但一汽分中心坚持必须提供发票,否则不允许提取。已经找了几个月了,这样要求职工个人,有些强人所难!请市中心给予协调、解决。
回复:按照您上述所说的情况,您所购买的住房是“公有住房”。如果是这样,就应该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或《产权证》和公有住房出售统一发票或到原一汽社会事业部房产室打印收据明细,按上述提取的要件,时间必须是“证件”下发一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