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原单位去年解除合同,解除之前交了2年多的住房公积金

2008-05-25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与原单位去年解除合同,解除之前交了2年多的住房公积金,一直交到07年8月。之后几个月我的找的工作都没有住房公积金,到08年1月才找到现在这个给交住房公积金的工作,到目前已经交了4个月了,但现在的工作是新开的公积金帐号,而且我两个多月前已经把原来那两年多的公积金转到现在这个新帐号里了。 请问:我现在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能把中间断的几个月补交吗?如果不能用公积金贷,我用商贷的话,什么时候能提公积金的钱用来还贷?是不是还要等新帐号交了1年以后才行啊?

回复:您是从08年1月开始正常缴存的,因此要到08年12月才符合贷款条件,临时补缴不能贷款,如果用商贷也可以提取公积金,具体请电话咨询,贷款:88986597 提取:8894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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