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扣除住房公积金的时候,要按什么比例在给我们补缴??要是

2009-02-25 00:00   来源:长春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单位在扣除住房公积金的时候,要按什么比例在给我们补缴??要是不补交可以吗??

回复:长公积金管字[2007]8号文件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原来的各5%调整到各7%。如果您单位执行了这个规定,您个人的公积金缴交额应为月工资额乘以7%,单位公积金缴交额为职工月工资额乘以7%,合计14%归职工个人所有。单位欠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按时给予补缴,否则中心将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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